新朋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0-08 08: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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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9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18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18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9月30日以现场会议兼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9月21日以电话、书面、邮件等形式

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琳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

际出席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参与设

立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及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议案》

为实现新兴产业的战略布局,加快外延式发展的步伐,借助专业

战略合作伙伴的投资经验和相关资源,提升企业整体价值,公司拟与

金浦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投资”)共同合作

设立上海金浦新朋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下简

称“新兴产业基金”)。新兴产业基金主要从事战略新兴产业的股权

投资和投资咨询业务。 基金规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作

为新兴产业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5亿元人民币认缴不低

于50%的基金份额。

同时,公司拟与金浦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管理团队以及其他投

资者共同出资设立上海金浦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暂

定名,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公司”),作为新兴产业基金的管理人,

负责新兴产业基金的投资、管理和运营。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拟为

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不低于25%、不高于35%。

新兴产业基金与基金管理公司的名称、基金管理公司各方股东最

终出资比例均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同意授权公司总裁在授权范围内,办理有关本次投资新兴产业基

金所涉及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对合伙协议内容的微调、协议的

签署、实缴出资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

开2015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5年10月26日在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腾路288号会议

室召开2015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10 月 8 日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的《关于召开 2015 年第 3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编号:2015-051)。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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