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关于上市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经认真审阅《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资料及
全体监事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监事会就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发表如下
意见: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
情形。
2、公司编制《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程序合法。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有利于
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
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
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目前拟定的持有人名单已经本监事会审核,公司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
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
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并符
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公司员
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 年 9 月 29 日
(此页无正文,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
事项的审核意见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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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洁 韩红霞 李瑞升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