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3 证券简称: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5-104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监事会于2015年9月25日以电
子邮件、书面传真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
知。本次会议于2015年9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
事3人,实到监事3人,出席会议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袁智勇先生主持。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黄宗虎、
魏孙贤、钟细苟、陈志新、赵萍、郑逢喜、刘明达、孙磊、王瑞强、奚明炜10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将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596,000股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6.905元/股;同时,公司对刘春利、潘杰、
王超群3名激励对象因2014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达到第一期解锁比例70%解锁,
剩余的第一期解锁比例30%未解锁,将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3,600股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6.905元/股*(1+定期存款利率)]。
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上述已获授但
未能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99,600股进行回购注销。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