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0 证券简称:盛运环保 公告编号:2015-124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司债
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相
关监管机构申请非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一、本次债券发行的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具体发行规模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
内确定。
二、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 3 年(含),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
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
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
情况确定。
三、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
主承销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可以采取一次发行或者分期发行。具
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
规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五、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补
充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及金额比例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七、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
的特定对象(合格机构投资者)。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八、上市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在满足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公
司债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经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
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转让。
九、公司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资信情况良好。在偿债保障措施方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在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
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
十四个月止。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