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 2015-061
公司债代码:122223 公司债简称:12 电气 01
公司债代码:122224 公司债简称:12电气 02
可转债代码:113008 可转债简称:电气转债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四届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9 日召开了公司监事会四届十七会议。会议采取通
讯表决的方式。会议应参加本次通讯表决的监事 4 人,实际
参加表决的监事 4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变更上海电气(安徽)投资有限公司设立方案
的议案
同意变更上海电气(安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
气安徽公司”)设立方案。
电气安徽公司原设立方案为:电气安徽公司注册资金为
3 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现金出资人民币 2.16 亿元,占电
气安徽公司 72%股权;上海电气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
气香港”)现金出资人民币 0.57 亿元,占电气安徽公司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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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上海电气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集团香
港”)现金出资人民币 0.27 亿元,占电气安徽公司 9%股权。
现电气安徽公司设立方案为:电气安徽公司注册资金为
3 亿元人民币,由公司现金出资 3 亿元人民币,占电气安徽公
司 100%股权。
本次交易构成公司与控股股东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的关联交易,关联监事董鑑华回避表决,其余所有监事均对
本议案表决同意。
同意:4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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