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亚科技: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9-29 09: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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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28 证券简称:金亚科技 公告编号:2015-128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一次

会议于2015年9月28日下午15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加通讯表决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9月23日以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应参加董事6

人,实际参加董事5人, 独立董事周良超先生因联系不到本人,故未参加本次会

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代理董事长何苗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

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周良超先生无法履职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周良超先生由于已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也未按《公司章程》

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请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撤换周良超先生。但因撤换周良超先生后不满足《公

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人数为 7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的要求,因此公司董

事会将尽快提名选举符合任职要求的独立董事,对其的撤换自新任独立董事聘任

后生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5票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

1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周旭辉分别于 2015 年 6 月 4 日及 6 月 5 日收到中国证监

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成稽调查通字 151003、15004),因公司及实际控制人

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

司及周旭辉进行立案调查。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 网站上披 露了《关 于股价异 动暨停牌 自查的公 告》(公告 编号:

2015-067),自 2015 年 6 月 9 日(星期二)下午 13:00 开市起停牌。在公司股

票停牌期间,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停牌进展公告。

一、继续停牌原因

鉴于目前核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且公

司拟进行的资产处置及注入资产方案可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因此申请公司股票

继续停牌,待相关工作结束后申请复牌。

二、停牌期间工作

相关稽核工作和自查工作正有序进行中,公司将继续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

作。在继续停牌期间,上市公司与相关各方将全力推进并尽快完成对不良资产的

剥离工作,优化公司经营管理架构,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主要为:公司拟在

2015 年年末前完成出售深圳金亚、香港金亚等持续亏损子公司的股权,本次出

售将按照初始投资额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日为基准日的评估值比较,取

孰高原则作为交易对价。上述资产处置预计增加公司净资产,降低运营成本,提升

经营效率,确保年度盈利。

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就公司股票继续停牌事宜提请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若本议案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公司股

票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复牌。若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

公司股票将于股东大会通过次日起继续停牌,本次停牌时间不超过2016年1月16

日。

2

上市公司将充分关注停牌期间公司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5票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计划于 2015 年 10 月 15 日下午 14 点 30 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15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

登的《关于召开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审议结果:表决 5 票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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