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67 股票简称:先锋电子 公告编号:2015-025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 年 7 月 27 日,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
摘要,并于 2015 年 7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对《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
要进行了披露。
为使投资者更为全面的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现对2015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
做如下说明:
一、关于对公司经营情况与业绩变化的分析说明
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同比情况
销量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年份 毛利率
(万台/套) (万元) (万元)
2014 年半年度 61.8 13,965 2,908 44.45%
2015 年半年度 56.7 12,726 2,205 40.90%
2015 年,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中心统计如下: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http://www.stats.gov.cn/tjsj/)上的相关数
据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http://www.stats.gov.cn/tjsj/)上的相关数
据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中心统计,2015 年 1-6 月 GDP 增速和第二产业的 GDP
均呈现放缓趋势,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自 2014 年 8 月至 2015 年 8 月呈现较
大幅度的持续下滑态势,由于产业经济的不景气,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公司为
稳固市场主动下调了产品的销售价格,导致 2015 年 1-6 月毛利率下降,对公司
业绩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从公司所处的智能燃气表行业分析,2014 年 3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
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在 2015 年年底前在已
通气城市推行阶梯气价。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5 年 2 月 28 日通知,今年我国将全
面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在做好低收入群体生活保障的前提下,逐步
理顺居民用气价格,我国燃气行业将进入阶梯定价时代。
随着阶梯定价政策的推行对天然气计量方式带来新的要求,该要求将导致智
能燃气表系统和终端的技术革新。由于该项工作属于系统工程,全国各大主要燃
气集团、燃气企业已陆续开始展开调研、选择符合该要求的系统方案,在时间上
导致对新技术产品的采购滞后。
公司针对国家政策、燃气客户、终端用户的需求,不断钻研行业内领先技术,
是国家物联网基础标准工作组成员单位。目前公司已积极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多
层物联网互动计量平台产品,该产品将从系统安全性上提供多层次的保障,从功
能上满足不同燃气企业的运营要求,从效率和成本上降低燃气企业的日常维护成
本,公司已将该产品逐步向市场推广。
综上分析,受宏观经济不景气、政策变化导致的采购滞后及市场竞争态势进
一步激烈的影响,公司将进一步从技术研发、内部管理、市场策划、售后服务等
多方面入手,减少上述不利因素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公司对报告期末应收账款情况的说明
根据公司所处智能燃气表行业,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公开披露信息,
2015 年 1-6 月应收账款分析如下表:
应收账款余额
营业收入 应收账款余 应收账款期初 应收账款变
公司简称 股票代码 占营业收入比
(万元) 额(万元) 余额(万元) 动情况
重
先锋电子 002767 12,726.13 17,074.60 134.17% 14,125.25 20.88%
金卡股份 300349 26,943.69 33,926.32 125.92% 26,781.43 26.68%
新天科技 300259 14,018.56 11,782.61 84.05% 10,219.74 15.29%
航天动力 600343 53,944.73 66,934.22 124.08% 55,155.95 21.35%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各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主要是由其所处智能燃气表行业的销售回款
模式决定的,公司的主要客户是城市燃气运营商及其下属企业,通常情况下,客
户货款结算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在通过当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强制性检定
和客户内部安装调试合格后,客户支付 90%-95%的货款,时间通常在 3-6 个月;
二是在货物验收合格一年后支付 5%-10%的质量保证金部分。通过与同行业可比
上市公司的分析,公司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及应收账款变动
情况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基本相同。
三、关于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的说明
公司结合历年账龄结构、各年度销售回款情况等因素,制订了公司应收账款
坏账计提的原则,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坏账计提政策的比较如下:
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情况表
股票代 1 年以内 5年
公司简称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码 (含 1 年) 以上
先锋电子 002767 5.00% 10.00% 30.00% 50.00% 50.00% 100.00%
金卡股份 300349 3.00% 10.00% 20.00% 50.00% 50.00% 100.00%
新天科技 300259 5.00% 10.00% 20.00% 50.00% 80.00% 100.00%
航天动力 600343 2.00% 10.00% 30.00% 50.00% 50.00% 100.00%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各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
告
通过上表分析,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计提政策稳健,计提比例合
理,符合同行业特点。
本报告期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17,074.60 万元,坏账计提余额 1,
345.82 万元,其中账龄在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为 87.69%,
均处在正常的信用期内;报告期末账龄在 3-5 年的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总额的
1.29%,报告期内已回收 3-5 年账龄应收账款总额的 5.21%。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合理,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充分,符合谨慎
性原则。
四、关于投资者关注的其他事项
在 2015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及披露期间,投资者对下述事项较为关注,现说
明如下:
为提振市场信心,维护先锋电子股价,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
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保护公司股东利益,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石义民先生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出具了《关于
提振市场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的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7 月 13 日刊登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声明公告》。
目前,该承诺得到严格履行。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