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简称:中国中冶 A 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 2015-063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
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5 年 9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之房地产业务自查报告>的议案》
同意《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房地
产业务自查报告》。有关该自查报告的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中冶集团向中国中冶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
提案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增加的临时提案,即《关于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房地产业务自
查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业务相关事项的承诺函>的议案》、《关于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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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事项的承诺函>的议案》提交公司 201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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