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1 证券简称:恒源煤电 公告编号:2015-029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0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 年 10 月 20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十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5 年 10 月 20 日
至 2015 年 10 月 2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
券条件的议案
2.00 关于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 √
议案
2.01 发行规模 √
2.02 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
2.03 债券期限 √
2.04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
2.05 发行方式 √
2.06 发行对象 √
2.07 募集资金用途 √
2.08 担保条款 √
2.09 特殊条款 √
2.10 上市交易或转让场所 √
2.11 承销方式 √
2.12 决议有效期 √
3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预案的议案 √
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
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5 关于选举王庆领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 √
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 201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五届十七次董事会和五届十
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30 日登载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之《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971 恒源煤电 2015/10/13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加盖法人印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
印件、工商部门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
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加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
印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
需加持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出席会议时确认委托人身份
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后生
效。
出席会议时凭上述登记资料签到。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
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2、登记时间:2015 年 10 月 19 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 30 分,下午 2 时
30 分至 5 时。
3、登记地点:宿州市西昌路 157 号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联 系 人:祝朝刚 马开峰
联系电话:0557-3982147 0557-3981953
3、邮 编:234011 传 真:0557-398260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3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5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符合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
的议案
2.00 关于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规模
2.02 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2.03 债券期限
2.04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2.05 发行方式
2.06 发行对象
2.07 募集资金用途
2.08 担保条款
2.09 特殊条款
2.10 上市交易或转让场所
2.11 承销方式
2.12 决议有效期
3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预案的议案
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
关事宜的议案
5 关于选举王庆领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