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临时)审议的《关于核销华北
公司长期挂帐应付款项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经对本次核销的长期挂帐应付款项的认真核查,认为本次核销理由充分,核销
应付款项产生的利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同意核销长期挂帐应付款项。
2015 年 9 月 28 日
独立董事:杜建中、谢荣兴、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