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20 证券简称:隧道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1
债券代码:122032 债券简称:09 隧道债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0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 年 10 月 19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锦尊路 399 号上海大华锦绣假日酒店 2 楼锦
绣宴会厅 A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5 年 10 月 19 日至 2015 年 10 月 1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为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段 , 即 9:15-9:25,9:30-11:30 ,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4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 √
议案》
5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 √
案》
6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上海隧道工程有限公司 √
资产(股权)划转及增资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7.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4)人
7.01 选举张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
7.02 选举周文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
7.03 选举徐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
7.04 选举李安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
8.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4)人
8.01 选举周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8.02 选举李永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8.03 选举颜学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8.04 选举董静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9.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3)人
9.01 选举周国雄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
9.02 选举朱晨红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
9.03 选举柳东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请见 2015 年 9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披露的《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上
海隧道工程有限公司资产(股权)划转及增资暨对外投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8、9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
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
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
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
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
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
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
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
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820 隧道股份 2015/10/12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出席条件的全体股东应于 2015 年 10 月 19 日下午 13:30-14:00,携
本人身份证、股东账号;受他人委托参加股东大会的,应携带委托人股东账号、
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前往会议地点办理参会登记签到手续。为保证会议正
常进行,14:00 以后大会不再接受股东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 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公司联系地址:上海市宛平南路 1099 号 邮编:200232
联系电话:021-65419590 传真:021-65419227
联系人:张晔侃先生
(二) 会议费用
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根据上海上市公司资产重组领导小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管办下发的沪重
组办〖2002〗001 号文《关于维护本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秩序的通知》的精
神,本公司将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有关规定,
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以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3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5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4.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5.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上海隧道工程有限公司资产
6.00
(股权)划转及增资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7.01 选举张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7.02 选举周文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7.03 选举徐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7.04 选举李安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8.01 选举周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02 选举李永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03 选举颜学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04 选举董静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01 选举周国雄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9.02 选举朱晨红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9.03 选举柳东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
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
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
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
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
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
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
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
(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董事
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
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4.06 例:宋×× 0 100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