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金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认真检查和审核,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独立董事周良超先生无法履职的独立意见
1、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独立董事周良超先生无法履职的议案》的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 周良超先生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未按《公司章程》要
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同意提请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我们同意提请撤换周良超先生公司独立董事一职,且不再担任董事会任何职
务。
二、 关于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独立意见
1、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 本次停牌旨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意提请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我们同意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独立董事:陈宏 潘学模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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