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26 股票简称: 杭钢股份 编号: 临 2015—055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9 月 23 日以专人送达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 2015 年 9 月 28 日以通讯表
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会议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杭州钢铁集团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盈利预测补偿
协议>的议案》;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拟置入资产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环保”)87.54%股权(其中杭州钢铁集团公司持有紫光
环保 22.32%股权,富春有限公司持有紫光环保 65.22%股权)经评估并备案的评估值
整体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但对其中长期股权投资,即对于紫光环保在各地投资、
建设和运营的污水处理项目(统称“项目公司”)的股权逐个采用收益现值法进行测
算评估,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关于盈利预测补偿
的相关规定,资产评估机构采取收益法对拟购买资产进行评估并作为定价参考依据
的,交易对方应当与上市公司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的情况签订明
确可行的补偿协议。
因此,公司与控股股东杭州钢铁集团公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杭州钢铁股份
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盈利预测
补偿协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