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15-39 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三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9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5 年 9 月 29 日以通讯
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颜广彤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
占公司董事总数的 100%。监事会成员及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
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关联方房产的议案》。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内江金鸿曲轴有限公司拟承租关联方——内江
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位于内江市城西工业园区汉渝大道 1558 号 1 号联合厂
房、2 号联合厂房、生产计量大楼、门卫室,用于生产及日常办公。其中:
1 号联合厂房租赁面积为 52,144 平方米,2 号联合厂房租赁面积为 9,980 平
方米,生产计量大楼租赁面积为 15,313 平方米,门卫室租赁面积为 57 平
方米。
根据四川中鼎房产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2 日出具的《房
地产咨询报告》(川鼎房估[2015]字第 025 号),1 号联合厂房租赁价格的评
估咨询单价为 4.5 元/㎡/月,2 号联合厂房租赁价格的评估咨询单价为 4.5
元/㎡/月,生产计量大楼租赁价格的评估咨询单价为 8.5 元/㎡/月,门卫室
租赁价格的评估咨询单价为 8.5 元/㎡/月。上述租金合计为 410,203 元/月(大
写:肆拾壹万零贰佰零叁元整),付款方式为按季结算。
租赁期限两年,其中,免租期 6 个月。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关联董事颜广彤先生、姚文虹女士、张洪皓先生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