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宏丰:关于股东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9-29 17:40:5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283 证券简称:温州宏丰 编号:2015-054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股东林萍女

士的通知,林萍女士与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证券”)办理了股票质

押式回购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林萍女士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高管锁定股 10,000,000 股作为标的证券,质押给上

海证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进行融资。本次交易已由上海证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本次交易的初始交易日

为 2015 年 9 月 24 日,约定回购的日期为 2016 年 9 月 23 日。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晓先生及其配偶林萍女士合计持有公司 63%的股

份,其中林萍女士共持有公司股票 10,29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3%;本次质押

股份 10,000,000 股,占林萍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 97.13%,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62%。

公司控股股东陈晓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质押情况详见 2015 年 8 月 17 日巨潮资讯

网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29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温州宏丰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