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亚达A:独立董事关于选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5-09-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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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选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飞亚达(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选聘徐东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选聘陈立彬先生、

卢炳强先生、杜熙先生、陆万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时选聘胡性龙先生为公

司总会计师,陆万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

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禁止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聘任程序合法。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选聘

通过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3、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员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

位的职责要求;

4、同意选聘徐东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选聘陈立彬先生、卢炳强先生、杜

熙先生、陆万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时选聘胡性龙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陆

万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独立董事:张宏光) (独立董事:章顺文) (独立董事:王 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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