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15-056
债券简称:13 大立债 债券代码:112176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因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的非关联监事人数未达到全体监事人数的二分之一,本次会议对该议案
未能形成决议,因此本次会议将审议事项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通知于 2015 年 9 月 22 日以书面、传真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 2015 年 9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 3 名,实际参会监事 3 名。会议的召
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对相关议案作出如下决议:
与会监事审议了《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同意将其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
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
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
的长远发展,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范奇先生、崔亚民先生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为该议案
的关联监事,需进行回避表决。两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非关联监事人数未达到全体监事人数的二分之一,监事会无法对该议案形成决
议。因此,公司监事会直接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