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声电子: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9-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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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23 股票简称:超声电子 公告编号:2015-023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六届二十次董事会议,陈国英董事因公未能参会,委托王铁林独立董事代为行使表

决权。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9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董事会成员,并电话确认,会议于

2015 年 9 月 29 日上午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 9 人,1 名董事

委托到会董事行使表决权,实到董事 8 人, 3 位监事及董秘列席会议,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大淳主持,经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于 2015 年 10 月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须进行换届选举。经研究,提名许统广先生、林诗

彪先生、陈东屏先生、莫翊斌先生、陈国英先生、王铁林先生、李业先生、

李映照先生、沈忆勇先生等九人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陈国

英先生、王铁林先生为外部董事候选人,李业先生、李映照先生、沈忆勇

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提名的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行政

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

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提名

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规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具有独立

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

致同意关于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议案。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获得全票通过。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

审批。

二、关于本公司为汕头超声印制板(二厂)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

行广东省分行申请人民币 7000 万元贷款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见公告编号

2015-026)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获得全票通过。

三、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汕头超声显示器(二厂)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见公告编号 2015-027)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获得全票通过。

四、关于公司召开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见公告编号

2015-028)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获得全票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许统广先生 1964 年出生,硕士学位,工程师。历任汕头超声印制板公司营业代表、

市场部副经理、经理,汕头超声印制板公司副总经理兼汕头高威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2 年 6 月至 2007 年 5 月任印制板事业部副总经理,2006 年 10 月起任广东汕头超声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7 年 5 月至 2009 年 10 月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2009 年 10 月起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 年获汕头市

劳动模范称号;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许统广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与本公司

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林诗彪先生 1963 年出生,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工程师、总经理办公室副

主任,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1996 年起任汕头市科学技术成果专家评

审组成员、汕头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会委员, 1997 年 9 月起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2 年 1 月至 2002 年 9 月任汕头超声仪器研究所所长,

曾被评为中科院广州分院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现任汕头市科学技术成果专家评审组成

员,汕头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会委员,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林诗彪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与本公司

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持有本公司股票 30326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东屏先生 1968 年出生,研究生毕业,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汕头超声电

子(集团)公司总经理秘书,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团委副书记、书记,广东汕头

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经理、证券部经理,1997 年 9 月起任广东汕头超声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06 年 10 月起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陈东屏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与本公司

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持有本公司股票 30326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莫翊斌先生 1968 年出生,硕士学位,工程师。历任汕头超声印制板公司工程师、

制造部主管、制造部经理;1998 年起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覆铜板厂总经理。

2005 年获得汕头市十佳“青年科技带头人”荣誉称号、2006 年获得汕头市“劳动模范”

称号。现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覆铜板厂总经理。

莫翊斌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与本公司

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国英先生 1947 年出生,大学本科毕业,高级工程师。历任华南理工大学讲师,

广东省电子工业局副处长,蕉岭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广东省电子机械工业厅副处长,广

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处长,广东省信息产业厅处长,广东平板显示产业促进会会长,广

东省电子行业协会会长,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 年 10 月起

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

陈国英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与本公司

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铁林先生 1963 年出生,博士学位,高级会计师,会计学教授。历任北京林业大

学经济管理学院教师,深圳中洲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深圳三九房地产(集团)有限公

司财务总监,深圳赛博韦尔软件产业园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深圳国华盛投资

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香港永冠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厦门旭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深圳市现代经济研究会秘书长,2007 年起任广东金融学院教师,2009 年 10 月起

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东金融学院教授、广东汕头超声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铁林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与本公司

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业先生 1952 年出生,博士学位。历任华南工学院管理工程系副系主任,华南理

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副院长,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珠海及成通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橡胶企业集团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11 年 11 月起任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东省企业

社会责任研究会副会长、中国高校市场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广东经济学会常务理事、广

东省管理现代化成果评审委员会专家、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业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与本公司控

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映照先生 1962 年出生,博士学位,会计学教授。历任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

广东省审计学会理事,广东省管理咨询协会咨询顾问,广东省经信委、广东省科技厅、

广州市科技局项目评审专家,美国《Technology and Investment》、《国际会计前沿》

杂志编委,2008 年 5 月至 2014 年 6 月任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 年

4 月起任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 年 3 月起任深圳格林美高新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 年 11 月起任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

年 8 月起任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教授、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浙江上风高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映照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与本公司

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沈忆勇先生 1966 年出生,本科毕业于华南师范大学政法系,研究生毕业于复旦大

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1989 年 6 月起在汕头大学任职,现任汕头大学副教授、硕士生

导师,兼任汕头市法学会常务理事、汕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11 年 9 月起任广东光华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6 月起任广东嘉达早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沈忆勇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与本公司

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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