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声电子: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9-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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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超声电子 证券代码:000823 公告编号:2015-029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十五次监事会于 2015 年 9

月 23 日书面通知各监事并签字确认,会议于 2015 年 9 月 29 日上午在本公

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将于 2015 年 10 月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换届选举,现提名黄泽斌先生、许闻女士等二人

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请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另外,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陈汉真先生由公司职工代表会审

议通过,将与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当选的监事组成新一届监事会。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获得全票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黃泽斌先生 1958 年出生,大学专科毕业,助理经济师,历任汕头超声电子仪器公

司行政部副经理, 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房产部经理、企管部经理和物业部经理;

2008 年 3 月起任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副总经理;2012 年 10 月起任广东汕头超声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副总经

理。

黃泽斌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与本公

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汉真先生 1966 年出生,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89 年 6 月至 2002 年 7 月任

汕头超声印制板公司职员、主管、QA 经理,2002 年 7 月至 2007 年 5 月任汕头超声印制

板公司品质部经理,2007 年 5 月起任汕头超声印制板(二厂)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

年 2 月起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监事、汕头超声印制板(二

厂)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汉真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与本公

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许闻女士 1977 年出生,硕士学位,会计师;1999 年参加工作,历任审计员、审

计专责、内审主管;2009 年起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审室内审主管;现任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审室内审主管。

许闻女士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与本公司

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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