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益阳市妇幼保健院(益阳市儿童医院)
整体搬迁运营 PPP 项目招标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中审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
参与益阳市妇幼保健院(益阳市儿童医院)整体搬迁运营 PPP 项目招标的议案》
发表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我们认为本次议案是公司紧紧围绕自身需
求,力求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并综合考虑了国家相关政策以及产业现状和特点
后提出的。全资子公司若能中标参与益阳市妇幼保健院(益阳市儿童医院)整体
搬迁运营PPP项目,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布局,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公
司可持续发展。
我们认为本次事宜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
制度》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自筹
资金参与益阳市妇幼保健院(益阳市儿童医院)整体搬迁运营PPP项目的竞标。
独立董事: 刘纳新 曾建国 王红霞 李永萍
2015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