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板材: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9-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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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61 200761 证券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 B 编号:2015-053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9 日接到控股股东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本钢公司”)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1、增持人: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增持方式:通过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卓越 47

号资产管理计划

3、增持数量:36,346,60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59%)

4、增持均价:5.0223 元/股

5、增持总金额:18254.32 万元

6、增持时间: 2015 年 9 月 2 日至 2015 年 9 月 28 日

本次增持前,本钢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

2,417,768,37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7.10%;增持后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为 2,454,114,97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8.256%。

二、后续增持计划

截止 2015 年 9 月 28 日,该资产管理计划已出资 18254.32

万元人民币增持公司股票。

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和对公司未来持续稳

定发展的信心,本钢公司将继续履行其在公司 2015 年 7 月 9

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

于 控 股 股 东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计 划 的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

2015-031)中作出的相关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后三个月内

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以自有资

金不低于 2 亿元人民币(含已完成金额 18254.32 万元)增持

本公司股份。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等

法律、行政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

件。

3 本钢公司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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