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数传媒: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9-29 08: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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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15-051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9 月 28 日 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9 月 27 日至 2015 年 9 月 2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9 月 28

日 0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9 月 27 日 15:

00 至 2015 年 9 月 28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莲花街莲花商务中心 B 座 4

楼。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4)召集人: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数传媒”或“公

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励怡青女士。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权登记日:2015 年 9 月 21 日。

1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6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297,007,8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90.487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295,940,831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90.413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067,062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0744%。

就公司所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单独持有 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97,007,893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

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213,438,558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该议案为需以特别决议形式通过的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时发布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王健儿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297,007,893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表决结果为当选。

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

情况如下:

获得票数 213,438,558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选举励怡青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297,007,893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

情况如下:

获得票数 213,438,558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选举沈林华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297,007,893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

情况如下:

获得票数 213,438,558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4)选举冯钟鸣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297,007,893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

情况如下:

获得票数 213,438,558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5)选举周宏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297,007,893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

3

情况如下:

获得票数 213,438,558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6)选举邵晓锋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297,007,893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

情况如下:

获得票数 213,438,558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7)选举张鸿平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297,007,893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

情况如下:

获得票数 213,438,558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8)选举来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297,007,893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

情况如下:

获得票数 213,438,558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吴小莉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297,007,893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

4

情况如下:

获得票数 213,438,558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选举曹恒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297,007,893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

情况如下:

获得票数 213,438,558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选举董安生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297,007,893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

情况如下:

获得票数 213,438,558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4)选举许倩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297,007,893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

情况如下:

获得票数 213,438,558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5)选举聂润成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297,007,893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

情况如下:

5

获得票数 213,438,558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吴杰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297,007,893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

情况如下:

获得票数 213,438,558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选举唐健俊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297,007,893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

情况如下:

获得票数 213,438,558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选举章磊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297,007,893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

情况如下:

获得票数 213,438,558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吕崇华、张声;

3、结论性意见:

华数传媒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

6

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9 月 29 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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