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园城黄金
证券代码:600766
公告编号:2015-050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大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了支持上市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公司向大股东借款人民币捌佰玖拾肆万
元整,用于履行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烟台分行签订的《执行和解协议书》的约定,
完成还款事宜。
■ 2015 年 9 月 28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
于向大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徐成义、林海先生回避表决。独
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对该议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已于 2015 年 5 月 20 日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
案八审议通过,无需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大股东园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的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
开、自愿的原则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5 年 09 月 28 日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大股东借款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徐成义、林海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
同意的票数占有效表决票数的 100% 。
二、关于向公司大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因与光大银行烟台分行(以下简称烟台光大银行)借款纠纷案,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26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同意公
司与中国光大银行烟台分行签订执行和解协议书》的议案。
2014 年 9 月 28 日公司与烟台光大银行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书》(以下简称:
协议书),公司执行协议书约定,于 2014 年 9 月 30 日向烟台光大银行偿还了借
款本金人民币:1320 万元及本案法律费用 65 万元整。
协议书另约定剩余本金 8,935,541.00 元应于 2015 年 9 月 30 日前还清,烟台光
大银行同意放弃追索公司的全部贷款利息 ,本协议履行完毕后,本案项下双方
债权债务全部结清,双方不再追究各自经济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
鉴于上述还款事宜,公司特向大股东园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捌佰
玖拾肆万元整(894.00 万元)用于偿还烟台光大银行的借款事宜,完成协议书的
履约责任。
三、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1、我们在事前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了详尽的了解,且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八也针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故我们认为:
公司向大股东园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捌佰玖拾肆万元整(894.00
万元)用于偿还中国光大银行烟台分行(以下简称:烟台光大银行)的行为,有
利于公司完全履行与烟台光大银行 2014 年 9 月 28 日签订的《执行和解协议书》
的约定,对公司后续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2、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在本次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
公司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我们一致认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
及本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有利于支持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独立董事对公司向大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