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1
次会议于2015年9月28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人员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
上,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1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人员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聘任的公司总经理朱刚先生;董事会秘书蔡福生先生;副总
经理陆伟华先生、沈建良先生和总经济师刘建春先生,上述聘任的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管任职资
格,具备履行高管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匕海亚通胶份^"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签字:沈汉荣陈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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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28日 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