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聘任公司总裁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三江购
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
会议资料,秉着诚信、公正及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我们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中关于公司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公司聘任王露先生为公司总裁的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
除之现象,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
二、 经审阅王露先生的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教育背景、任
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具备担任公司总裁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
三、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聘任王露先生为公司总裁。
独立董事:闫国庆 郑曙光 周夏飞
2015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