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得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来源:深交所 2015-09-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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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康得新

股票代码:002450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一松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京城大厦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15 年 9 月 25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编写;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

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

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

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康得新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

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

目录

释义 .............................................................................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3

第二节 权益变动原因及目的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4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康得新股份的情况 .............................................. 5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5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5

2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信信托 指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公司、公司、康得新 指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华宝信托 指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长信基金 指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东吴证券 指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

《准则 15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京城大厦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佰亿元

法定代表人:陈一松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100000000007396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等

税务登记证号码:110105101730993

股东名称: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华东(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京城大厦

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介绍

长期居 是否取得其他国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务

住地 家或地区居留权

陈一松 男 中国 北京 否 董事长

路京生 男 中国 北京 否 副董事长

李子民 男 中国 北京 否 董事

张翔燕 女 中国 北京 否 董事

赵小凡 男 中国 北京 否 董事

张立 女 中国 上海 否 董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

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中信信托作为受托人管理的“中信财富招商 1 期指定型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和

“中信财富招商 2 期指定型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因资产结构配置需要转让其持有

的 89,937,732 股康得新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6.266%(其中“中信财富招商 1 期指定型结构化证券投

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持有 59,958,488 股公司 股票,“中信财富招商 2 期指定型结构化证券投资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 29,979,244 股公司股票)。转让过户完成后,中信信托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 89,937,732 股康得新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6.266%(其中“中信财富招商 1 期指定型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持有 59,958,488 股公

司 股票,“中信财富招商 2 期指定型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 29,979,244 股公司股

票)转让给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00 股,占总股本的 3.483%;转让给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 19,937,732 股,占总股本的 1.389%;转让给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0 股,占总股

本的 1.394%。(上述股份目前全部为流通股,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情况)。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过户后,中信信托管理的信托计划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4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转让价格

股东名称 转让方式 协议签订时间 转让股数 转让比例

(元/股)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财

协议转让 2015 年 9 月 24 25 59,958,488 4.18%

富招商 1 期指定型结构化证券 日

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财

协议转让 2015 年 9 月 24 25 29,979,244 2.09%

富招商 2 期指定型结构化证券 日

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合计 - - 89,937,732 6.27%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转让前持有股 本次转让后持有股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合计持有股份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财 59,958,488 4.18% 0 0%

其中:无限售条件

富招商 1 期指定型结构化证券 59,958,488 4.18% 0 0%

股份

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0- 0-

合计持有股份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财 29,979,244 2.09% =00 0%0

其中:无限售条件

富招商 2 期指定型结构化证券 29,979,244 2.09% 0 0%

股份

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 - - -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康得新股份的情况

除转让上述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无买卖康得新股份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

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康得新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中信信托营业执照副本;

5

2、中信信托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其他交易所要求准备的文件。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一松

2015 年 9 月 25 日

6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江苏省张家港市

限公司

股票简称 康得新

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 002450

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号京城大厦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量变化

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 否 ■ 是 □ 否 ■

否为上市公司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第一大股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可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 89,937,732 持股比例: 6.266%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变动后持股数量:0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 0%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是 □ 否 ■

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 否 ■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不适用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的 负 债 , 未 解 除 公 不适用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不适用

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 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 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

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一松

8

2015 年 9 月 25 日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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