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5-060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光科技”或者“公司”),本次公
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1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818%。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5 年 10 月 9 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55 号)核准,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3,667 万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
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3,667 万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全部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其中,网下发行 366.70 万股,网上发行 3,300.30 万股,发行价格为 8.07
元/股。
公司上市后至今未派发过股票股利也未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股份总额为 14,667 万股,其中限售流通股
数量为 11,000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75%;无限售流通股数量为 3,667 万股,
占股份总数的 25%。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其所持有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
份的承诺如下:
公司股东林飞、施胜济、郑永芳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经发行的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所做承诺与在《上
市公告书》中所做承诺一致。
3、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没有做出其他关于股份限
售的承诺,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5 年 10 月 9 日;
2、本次解禁的限售股总数为 1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818%;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 3 名,均为自然人股东;
4、林飞、施胜济、郑永芳均未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5、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 所持限售股份数量(万股)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万股)
1 林飞 370 370
2 施胜济 340 340
3 郑永芳 290 290
合 计 1,000 1,000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过审慎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电光科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严
格遵守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所做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解除限
售股份数量、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截至
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电光科技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