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1 证券简称:烯碳新材 公告编号:2015-059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
2015 年 9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于 2015 年 9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发
出通知。应到会董事 8 人,实际到会董事 8 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联营公司股权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载《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全资子公司转让联营公司股权的公告》。
表决情况为: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改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 2015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预计 2015 年度的审计费用 80 万元人
民币。
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载《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此议案尚需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情况为: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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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info.com.cn)刊载《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为: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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