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仕达:2015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9-29 18: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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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15-076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5 年

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5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自分配方

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

过两个月。

具体权益分派事宜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40,000,00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 元;持

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2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

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

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

【a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 240,000,000 股,权益分派实施后总股本增至

312,000,000 股,具体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

准。

二、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2015 年 10 月 12 日

除权除息日:2015 年 10 月 13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5 年 10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转增股于 2015 年 10 月 13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增股过

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增股总数

与本次转增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5 年 10

月 1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股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证券账户号码 股东名称

1 08*****451 爱仕达集团有限公司

2 00*****131 陈合林

3 01*****797 陈文君

4 01*****554 陈灵巧

5 08*****453 台州市富创投资有限公司

6 01*****890 陈素芬

7 01*****828 林富青

五、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5 年 10 月 13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发行

数量 比例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数量 比例

新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7,617,500 7.34% 5,285,250 22,902,750 7.34%

其他内资持股 17,617,500 7.34% 5,285,250 22,902,750 7.34%

境内自然人持股 17,617,500 7.34% 5,285,250 22,902,750 7.3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22,382,500 92.66% 66,714,750 289,097,250 92.66%

人民币普通股 222,382,500 92.66% 66,714,750 289,097,250 92.66%

三、股份总数 240,000,000 100% 72,000,000 312,000,000 100%

注:因转增比例计算过程中小数四舍五入影响,最终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的结果为准。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5 年 9 月 25 日至登记日:2015 年

10 月 1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七、本次实施利润分配后,按最新股本 312,000,000 股摊薄计算,2015 年

半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18 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温岭市经济开发区科技路 2 号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刘学亮、颜康

咨询电话:0576-86199005

传真电话:0576-86199005

九、备查文件

1、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

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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