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光科技:关于预留部分限制性授予完成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9-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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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03 证券简称: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5-102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留部分限制性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聚光科

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相关要求,已实施并完成了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15年8月20日;

2、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

股普通股。

3、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预留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19人。上述

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及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关键技术(业务)人员等。激励对

象名单已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序 获授股票数 获授股票占此次授 获授股票占公司

姓名 职务

号 量(万股) 予股票总数的比例 总股本的比例

1. 彭华 董事、总经理 34.6 47.92% 0.08%

2. 核心骨干共计 18 人 37.6 52.08% 0.08%

合计 72.2 100% 0.16%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

4、授予价格: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5.74元/股。

5、解锁安排:激励计划生效后 12 个月内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锁定至

首次授予第二批解锁时点,激励对象可分两次申请标的股票解锁,即首次授予日

起 24 个月后至 36 个月内、36 个月后至 48 个月内分别申请解锁所获授限制性股

票总量的 50%、50%。

解锁后的标的股票可依法自由流通。若解锁期内任何一期未达到解锁条件,

则当期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由公司回购后注销。

二、首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5 年 9 月 17 日出具了天健验

[2015]355 号《验资报告》,认为: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53,059,000.00 元,

实收股本为人民币 453,059,000.00 元。根据贵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决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决议、限制性股

票授予协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722,000.00

元,由彭华等 19 名激励对象按每股 15.74 元认购人民币普通股(A 股)722,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53,781,000.00 元。经

我们审验,截至 2015 年 9 月 16 日止,贵公司已收到 19 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

的出资额合计人民币 11,364,280.00 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柒拾贰万贰仟

元(¥722,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10,642,280.00 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453,059,000.00 元,

实收股本人民币 453,059,000.00 元,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由其于 2015 年 4 月 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103 号)。

截至 2015 年 9 月 16 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453,781,000.00 元,累计

实收股本人民币 453,781,000.00 元。

三、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5年8月20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为2015年9月30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增减(+,-)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或

6,514,800 1.44 722,000 7,236,800 1.59

非流通股)

02 股权激励限售股 6,514,800 1.44 722,000 7,236,800 1.59

二、无限售流通股 446,544,200 98.56 446,544,200 98.41

其中未托管股数 0 0 0 0 0

三、总股本 453,059,000 100.00% 722,000 453,781,000 100.00%

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按新股本453,781,000股摊薄计算,公司2014

年度每股收益为0.42元。

五、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53,059,000 股增加至

453,781,000 股,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动。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

授予完成前,公司控股股东为浙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洋科技”)

和浙江普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渡科技”),分别持有公司股票

111,523,200股、57,741,6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9,264,8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37.36%。实际控制人为王健和姚纳新,其中王健持有睿洋科技90%股权,姚

纳新持有普渡科技90%股权。

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睿洋科技持有公司股票111,523,200股,

普渡科技57,741,6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9,26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30%,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王健和姚纳新。

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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