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涛股份:关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9-25 15:3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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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6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9 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

布了《关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34)。公告中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刘年新先生计划自公司股票复牌后

的五个交易日内开始实施增持,增持股份不低于公司总股本 0.1248%(不低于

1,000,000 股)。

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4 日接到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刘年新的通知:其本

人于 2015 年 9 月 24 日通过二级市场购入了本公司的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1、增持人的名称:刘年新,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

2、本次增持情况:刘年新于 2015 年 9 月 24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

易系统以 12.15 元/股的价格增持公司股份 3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0.0299% (以下简称“本次增持”)。本次增持方式均为从二级市场购入。

3、本次增持后,刘年新累计已增持公司股份 83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

的 0.0829%。

二、控股股东增持目的

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拟通过增持增加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

三、控股股东增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刘年新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302,267,656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

的 30.1802%。本次增持后,刘年新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302,567,656 股,占公

司股份总额的 30.2102%。

1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文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增持的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刘年新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

完成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3、刘年新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

的上市地位。

4、公司将继续关注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刘年新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

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24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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