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交所
《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的有关规定,作为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董事长、
副总经理李壮辞职原因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李壮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公司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总经理职
务。经我们核查,李壮是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总经
理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控股子公
司威海华东数控机床有限公司董事长、荣成市弘久锻铸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与
实际情况一致。
李壮辞职后,公司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照相关程
序尽快选举新任董事长。在未选出新任董事长之前,李壮继续履行董事长职务。
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依法规范运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独立董事:刘玉平、刘庆林、宋希亮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