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安泰: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上交所 2015-09-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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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ANXI ANTAI GROUP CO.,LTD.

二○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一五年十月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担保情况介绍

1、公司于 2011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的二○一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

司为控股子公司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安科技”)向奥地利奥

合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合银行”)申请为期四年的 7,000 万美

元授信提供部分担保,担保金额为上述贷款总额的 75%,担保方式为公司用持有

的宏安科技 75%股权质押及保证担保。

截至目前,宏安科技已归还奥合银行贷款本金 2,500 万美元,鉴于此笔授信

即将到期,经双方友好协商,奥合银行同意为宏安科技此笔授信项下的未偿债务

办理延期,延长期限至修订协议生效之日起 18 个月。公司拟为宏安科技此笔授

信业务继续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上述未偿债务总额的 75%,担保方式为公司持

有的宏安科技 75%股权质押及保证担保,提供担保的期限为自修订协议生效之

日起 18 个月。

2、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二○一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宏安科技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宏安科技向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以下简称“招行太原分行”)申请的人民币 5,000

万元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及抵押担保,提供担保的

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鉴于公司与招行太原分行合作的融资业

务发生变化,宏安科技向该行申请的上述 5,000 万元综合授信业务将变更为

5,000 万元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借新还旧、贷款重组以及该行可支持的其他

业务品种等)。公司拟为宏安科技此笔融资业务继续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

责任保证及机器设备抵押担保,提供担保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注册地点:山西省介休市义安镇安泰工业区

(3)法定代表人:武辉

(4)注册资本:4,000 万美元

(5)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焦炭及焦化副产品;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仓储

服务、装卸搬运服务。

宏安科技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75%的股权。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77,769.96 万元,净资产 36,073.27 万元,2014 年实现营

业收入 114,295.31 万元,净利润-16,409.77 万元。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该

公司总资产 205,833.42 万元,净资产 32,334.82 万元,2015 年 1-6 月实现营业

收入 33,727.44 万元,净利润-3,783.79 万元。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56,021.57 万元,

占公司 201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03.96%,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

额为 26,527.44 万元,占公司 201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7.68%。无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是为了支持控股子公司宏安科技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保证其生产

经营的正常运作和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一五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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