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
的独立董事意见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5 亿元(含 2.5 亿
元)公司债券。为降低发债成本,公司经与股东上海九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川投资”)、
公司实际控制人钱仁高先生及其配偶程建芳女士协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由九川投资、钱仁高先生及其配
偶程建芳女士提供全额无条件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公司事前已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通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必要
的沟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
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
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九川投资、钱仁高先生及其配
偶程建芳女士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李家顺
邵瑞庆
陈 芳
2015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