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钢琴: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9-25 18: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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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29 证券简称:海伦钢琴 公告编号:2015-062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9 日发出定于 2015

年 9 月 25 日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了公司本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及内容。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9 月 2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9 月 24 日 15:00 至 2015 年 9 月 25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计 5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70,769,4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8209%。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

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4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为 65,999,6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260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769,7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600%。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陈海伦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0,769,41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483,418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

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

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0,769,41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483,418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

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

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

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未来三年(2015-2017 年)利润分配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0,769,41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483,418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

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

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

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0,769,41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483,418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

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

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

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钢琴部件技改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0,769,41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483,418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

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

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

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0,769,41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3

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483,418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

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

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

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国浩(杭州)律师事务所王侃律师、韦笑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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