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15-084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
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5
年9月16日以传真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5年9月25日以现场与通
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举行,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9份,
其中董事王会臣、孙大岩、高宝玉、王杰祥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会议由
董事长夏春良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
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
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决议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营宝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是生产经
营实际所需,公司为该公司提供担保能够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融资需求,公
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担保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上述子公司进行担保。
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已就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
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1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决议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宝莫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宝莫”)
向银行申请授信是项目建设所需,且针对此次担保,广东宝莫以其资产对
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能够满足上述子公司项
目建设的融资需求,公司对广东宝莫有实质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
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担保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
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对上述子公司进行担保。
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已就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
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