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增加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增加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
汉凡谷”或“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
议的《关于增加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发表下列独立意见:
武汉凡谷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进行的合
理估计,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我们认为,上述可能发生
的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定价是公允的,对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和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增加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黄本雄、张敦力、李光胜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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