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运: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1201636308

来源:上交所 2015-09-25 10: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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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798 股票简称:宁波海运 编号:临 2015-056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实际

控制人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原筹划将

持有的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运集

团”)51%股权转让给浙能集团控股子公司浙江省海洋开发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投集团”)。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

年8月5日起停牌。

在停牌期间,海投集团改组为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港集团”)。浙能集团积极与上级单位保持沟通,着力

协调该事项的推进,要求尽快明确海运集团股权转让事项。

按照规定,本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即2015年8月12日、8月19日、8

月26日、9月2日、9月11日和9月18日披露了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进展

情况及继续停牌公告。上述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以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2015年9月24日,公司接浙能集团函告,获悉浙能集团本次股权

转让事项未获得相关部门批准,海运集团未被列入海港集团资产构成

范围内。鉴于上述原因,综合考虑各项因素,浙能集团决定终止筹划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海运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仍为浙能集团。根据有关

规定,本公司特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9月25日复牌。

1

浙能集团承诺,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商议、讨论前述股权

转让事项。

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

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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