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集团:独立董事关于修订公司与健康元2015年-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年度上限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5-09-2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修订公司与健康元2015年-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年度上

限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关于修订公司与健康元 2015 年-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年度上限的

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关于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

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审阅了有关文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修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年度上限是基于公司未来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

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2、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召开及决策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修订与健康元 2015 年-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年度

上限,未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规定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与健康元签订关联交易补充框架协议,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

独立董事:徐焱军、郭国庆、王小军、郑志华、谢耘

2015 年 9 月 25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丽珠集团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