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锦:第五届第四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9-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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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059 股票简称:*ST 华锦 公告编号:2015-054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第四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四十二次董事会于2015年9月14日以通讯方式

发出通知,2015年9月24日在辽宁省盘锦市华锦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出席会

议的董事共计9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春建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内蒙古华锦化工有限公司开立信用证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华锦化工有限公司,拟申请开立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进

口信用证,担保期限二年,用于结算其引进的进口设备和技术款项,应银行要求,本公司为

其开立信用证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附件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振华石油在振华海外石油公司的部分收益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春建先生、杜秉光先生、于小虎先生、于国宏先生、

许晓军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附件一)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李春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附件一),简历见附件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决定于2015年10月12日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1、2项议案。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4日

附件一:

关于五届四十二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为内蒙化工开立信用证提供担保及董事

会聘任代理总经理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内蒙化工开立信用证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为内蒙化工开立信用证提供担保情况进行了仔细的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华锦化工有限公司,拟引进进口设备和技术。内蒙化工拟申请开

立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进口信用证,用于结算该进口设备和技术款项,银行要求提

供信用证开证担保。由于此项担保是基于内蒙化工项目进口设备和技术引进的需要,最后的

贷款应由内蒙化工承担和支付,因此不存在风险。此项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利于内蒙化工项目的顺利建设,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经济

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董事会聘任代理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经查阅本次新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合法。

3、本次董事会聘用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务实,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水平,能胜任

所聘职务的要求。

我们同意董事会对该高管人员的聘任。

三、关于收购振华石油在振华海外石油公司的部分收益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

意见

1、本次交易已取得公司三名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2、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权益

的情形。

独立董事:王萍 高闯 康锦江

2015年9月24日

附件二:

李春建,男,中共党员,1966 年 10 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88

年 8 月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环境工程专业。1988 年 8 月至 1999 年 6 月任兵器工业总公司质

量安全局、建设局、发展计划局干部;1999 年 6 月至 2000 年 6 月任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计划部建管处副处长;2000 年 6 月至 2001 年 1 月任中国兵器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院长助理;

2001 年 1 月至 2001 年 10 月任中国兵器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

2001 年 10 月至 2003 年 6 月任北京中兵北方环境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2000

年 9 月至 2003 年 2 月参加北京大学与美国 Fordham 合作的北大国际 MBA 班学习;2003 年 6

月至 2009 年 10 月任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计划部副主任;2009 年 10 月至 2011 年 10 月任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战略发展部副主任(正职待遇);2011 年 10 月至 2014 年 4 月任北化

集团、北化股份董事长;现任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

限公司董事长,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春建先生任职的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

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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