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泰诺: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完成增持计划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9-24 19: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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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38 证券简称:梅泰诺 公告编号:2015-096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完成增持计划的公告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1

日披露《关于董事长、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5-066),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志勇先生计划在 2015

年 7 月 1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公司股

份市值不低于 1100 万元人民币。

2015 年 9 月 24 日,本公司接到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志勇

先生的通知,其于近日完成了本次增持计划,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目的

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稳定公司股价,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张志勇先生于 2015 年 9 月 23 日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在二级市场增持了公

司股份 439,600 股,增持金额 1,199.82 万元,具体如下:

股东名 增持方 增持均价 增持数 增持金额

增持期间 增持比例

称 式 (元/股) 量(股) (元)

定向资

张志勇 2015/9/23 27.29 439,600 11,998,224 0.27%

产管理

三、增持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1

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张志勇 4,617,000 2.87% 5,056,600 3.15%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的股份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将在增

持股票完成后 6 个月内不转让。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及

《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

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等规定。

3、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增持后,张志勇先生增持梅泰诺股份的计划实施完毕。

特此公告。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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