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庞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5- 054
债券代码:122126 债券简称:11庞大02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19 日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
(二)本次会议于 2015 年 9 月 2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公司董事人数为 14 人,实际参加表决人数为 14 人。
(四)本次会议由庞庆华董事长主持。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等一系列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议案,决定非
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 30 亿元(含 3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或“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为确保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顺利进行,经慎重考虑,
拟对原审议的《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第 3 条“债券品种期限”和第
6 条“募集资金用途”之内容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债券品种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
可以为多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按照已通过的
《关于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授
权董事会或董事长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2、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具
体募集资金用途和比例按照已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办理与本次非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决定。
除上述调整外,经审议通过的《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其他内容
不变,详见 2015 年 4 月 22 日披露的《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26)。
公司《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需提交 201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14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12 日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本次董
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第(一)项议案提交该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同意向公司
全体股东发出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