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
为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
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拟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设立
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进行审查,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与应城市富邦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他 10 名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湖北
禾润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本次设立参股公司的合
作方之一应城市富邦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
易。
经审查,我们认为,此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开和公平的原则,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
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许秀成、张慧德、陈继勇
2015 年 9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