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股份:关于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9-24 17: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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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87 证券简称:富邦股份 公告编码:2015-100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200 万元与应城市富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城富

邦”)及其他 10 名自然人共同设立湖北禾润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以登记机关核准

的名称为准)。

本次设立参股公司的合作方中,应城富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此项交易

属于关联交易。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情况,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应城富邦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应城市富邦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应城市三合镇北正街

法定代表人 方胜玲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注册号 420981000006485

成立日期 1995 年 9 月 4 日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

(2)出资情况及控制关系结构图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比例

1 王仁宗 20 4%

2 方胜玲 480 96%

(3)股东基本情况简介

王仁宗先生,中国国籍, 1995 年 11 月至 2007 年 1 月期间分别担任应城富

邦执行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2007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15 年 5 月

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方胜玲女士,中国国籍, 1996 年 7 月至今,先后担任应城富邦执行董事、

总经理;2007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0 年 3 月至今任长江创富监事。

(4)关联关系说明

应城富邦直接持有公司 32.86%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存在关联

关系。

2、范志宗先生,中国国籍,住所:湖北省应城市杨河镇,与公司不存在关

联关系。

3、林小成先生, 中国国籍,住所:湖北省应城市陈河镇, 与公司不存在关

联关系。

4、朱剑先生, 中国国籍,住所:湖北省应城市城中办事处, 与公司不存在

关联关系。

5、詹水华先生, 中国国籍,住所:湖北省应城市城中办事处, 与公司不存

在关联关系。

6、李水生先生, 中国国籍,住所:湖北省应城市城中办事处, 与公司不存

在关联关系。

7、胡育化先生, 中国国籍,住所: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 1 号, 与公司不存

在关联关系。

8、刘春梅女士, 中国国籍,住所: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 1 号, 与公司不存

在关联关系。

9、孙阳先生, 中国国籍,住所: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 1 号, 与公司不存在

关联关系。

10、田凯先生, 中国国籍,住所:湖北省应城市四里棚办事处, 与公司不存

在关联关系。

11、刘裕先生, 中国国籍,住所:湖北省应城市东马坊办事处, 与公司不存

在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禾润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仁宗

出资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出资方式: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20%

1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 200

现金 200 20%

2 应城市富邦科技有限公司

现金 200 20%

3 范志宗

现金 150 15%

4 林小成

现金 150 15%

5 朱剑

现金 22 2.2%

6 詹水华

现金 6 0.6%

7 李水生

现金 8 0.8%

8 胡育化

现金 6 0.6%

9 刘春梅

现金 14 1.4%

10 孙阳

现金 18 1.8%

11 田凯

现金 26 2.6%

12 刘裕

现金 1000 100%

合计

经营范围:谷物种植、收购;农副产品加工、批发及零售;水稻种子生产、

推广、销售。(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四、本次投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投资各方根据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根据各自出资比例,承担对应的责

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同业竞争、债务重组等情况

六、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的目的

在 2015 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

干意见》的大背景下,为适应市场多元化发展格局,拓展公司的多方面发展渠道,

创新业务模式,借助各方资源优势,公司拟与合作方共同出资设立“湖北禾润生

态农业有限公司”(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为适应市场多元化发展格局,

拓展公司的多方面发展渠道,创新业务模式,利用自身的品牌、技术与服务优势,

加大公司对产业资源整合的力度,以施用锌肥提高作物产量,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2、投资存在的风险

(1)设立农业投资公司目前尚处于筹划阶段,公司的投资规模、经营范围

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富锌大米是一个新的概念,对市场的教育需要一个过程,开拓市场需

要较长的时间,以富锌大米来售卖可能短期内销量不大,导致产品库存、资金的

积压。本产品若在短时间内以富锌大米销售不畅,可作为普通优质大米销售。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出资额 200 万元,为自有资金出资。根据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审计

报告,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为 215,191,833.99 元。公司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 17,058,538.65 元。因此本次出资事宜对公司正常的

经营活动不会产生显著的影响。

七、截至目前与上述交易关联方累计关联交易额

公司与应城富邦未发生关联交易。

八、授权事项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该投资事项后,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依据法律、法规,

签署相关协议书,完成参股公司的设立。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此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开和公平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设立参

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公司拟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主要目的在于适应市场多元化发展格

局,拓展公司的多方面发展渠道,创新业务模式,借助各方资源优势。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

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决策程序已经履行。

2、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

利益。

3、保荐机构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一、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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