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因任期即将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
2、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方贵权先生、廖加宁女士、王志斌
先生、Miguel Patricio 先生、王仁荣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曹洲涛女士、
杨永福先生、林斌先生)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我们认为各
位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及独立董事任职资
格的规定。
3、上述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
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1、董事会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程序合法有效。
2、公司制定的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市场薪
酬水平,我们同意该方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三、 关于改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 2012 年财务报表审
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1、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我们认真了解了公司拟改聘年度审计机构的原因,详细查阅了有关公司
拟改聘事务所的背景资料、相关许可证照、证书等资质证明资料,我们认为中喜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12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我们同
意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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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永福 曹洲涛 胡玉明
2012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