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证券代码:600191 编号:临 2015—068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9 月 21 日、9 月 22 日和 9 月 23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
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 2015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对华
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并成为其控股股东,该事项尚需获得中国保
监会、公司股东大会、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经核实,公司目前经营管理一切正常,公司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股票交
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3、经本公司自查并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询证确认,除上述公司
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收购、非公开发行
股票、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已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
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
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