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资实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9-24 10: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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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证券代码:600191 编号:临 2015—068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9 月 21 日、9 月 22 日和 9 月 23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

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 2015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对华

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并成为其控股股东,该事项尚需获得中国保

监会、公司股东大会、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经核实,公司目前经营管理一切正常,公司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股票交

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3、经本公司自查并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询证确认,除上述公司

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收购、非公开发行

股票、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已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

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

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23 日

查看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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