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目 录
一、会议议程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三、大会现场表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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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会议议程
会议名称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时间 2015 年 9 月 29 日上午 9:30
会议地点 上海龙柏饭店二楼莲花厅
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 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 邵晓明 董事长 会议法律见证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会议进入审议阶段,并请相关人员作如
下报告:
1、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二、股东或股东代表提问和发言
会
议 三、主持人宣布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股份数情况
议 四、工作人员宣读《大会表决办法》
程
五、会议对以上议案报告进行逐项审议和投票表决
六、主持人宣布休会 10 分钟
七、工作人员宣布现场会议的表决结果
八、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宣读现场会议部分的《法律意
见书》
九、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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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2015年9月29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给予每位独立董事每年人民
币拾万元(含税)的津贴。
以上,提请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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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2015年9月29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有关规定,需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提名邵晓明、马名驹、戎平
涛、朱虔、袁辽骏、康鸣、段亚林、洪剑峭、夏雪为第八届董事会董
事候选人。其中段亚林、洪剑峭、夏雪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陈文君、胡茂元、陆红贵、林莉华将不再续任新一届董事会董事,
董事会对上述董事在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期间的忠实、勤勉尽责
表示肯定,同时对他们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以上,提请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邵晓明,男,1958 年 2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上海友谊
汽车服务公司车管部经理,上海万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总经理,
上海友谊汽车服务公司副总经理,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常务副
总经理,本公司副总裁。现任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上
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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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董事长。
马名驹,男,1961 年 1 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
曾任凤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锦江(集团)有限公司计
划财务部经理。现任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本公司董事。
戎平涛,男,1956 年 12 月出生,经济学硕士。曾任上海市旅游
汽车公司总经理,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
任本公司董事、首席执行官,兼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朱虔,男,1973 年 11 月出生,大学。曾任锦江(集团)有限公
司、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经理、资源集成部经理
助理等职。现任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上海锦
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本公司董事,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
袁辽骏,男,1958 年 5 月出生,大学本科。曾任上海新锦江大
酒店办公室主任,上海新锦江股份有限公司发展管理部经理,本公司
投资发展部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
康鸣,男,1971 年 11 月出生,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上海锦江国际
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
董事会执行委员会秘书长(副总裁)。
段亚林,男,1972 年 4 月出生,副教授,管理学博士,深圳证
券交易所首批博士后。现为上海淳富投资管理中心董事长。曾任深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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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公司管理部副总监,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东海创新产品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等职务,并曾兼任中国证监会首届重组委委
员,中国国债协会常务理事,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常务理事等社会职
务。
洪剑峭,男,1966 年 9 月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复
旦大学会计学会计系主任,中国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审计学会
理事,《中国会计评论》理事。曾多次赴美国(麻省理工学院)、香
港(科技大学、中文大学)、日本等国家地区著名高校访问研究。
承担完成多项国家级科研项目,出版专着和论文 30 余篇。
夏雪,女,1968 年 1 月出生,法学博士,现任上海航运运价交
易有限公司副总裁。曾任上海市第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上海证
券交易所执行经理。被聘为上海虹口区政协特别委员,上海仲裁委员
会仲裁员,上海浦东新区法院人民陪审员。虹口商业集团外部董事,
上海航运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外部监事。在证券市场监管、上市公
司治理、证券法律制度研究等方面,拥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
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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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2015年9月29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有关规定,需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提名王国兴、潘建畅第八届
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另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民主程序
选举产生。
以上,提请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国兴,男,1963 年 7 月出生,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曾
任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上海新亚(集团)
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副总监,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财务
副总监,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执行委员会秘书长(副总
裁)。现任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本公司监事。
潘建畅:男,1959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高级审计师。曾任上
海缝纫机一厂团委副书记,上海飞人机械总公司审计监察部副部长,
本公司审计室副主任。现任本公司监事、审计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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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现场表决办法
(2015年9月29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到会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
依法行使权利,现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
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表决办法作如下规定: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现场表决采用记名并计股份数的方法进行,
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有一份表决权。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须经普通决议程序表决通过的,同
意该等议案的表决权数均须达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除关联人所持表决权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须经特别决议程序表决通过的,同意
该等议案的表决权数须达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除关联人所持表决权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3、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在表决票的“同意”、“反对”、“弃权”
栏中选择一项(且仅选择一项)打“√”,不选或多选为“弃权”;请
在“股东(或股东代表)签字”处签名,若签名处空白则视为“弃权”。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
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亦计为“弃权”。
4、现场表决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布。
5、所有表决统计资料将存放在公司董秘办公室,以备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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