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1 证券简称:金盾股份公告编号:2015-070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异常波动情况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
易日内(2015 年 9 月 22 日、2015 年 9 月 23 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价异动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方式,对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
1. 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股票复
牌的公告》;
2.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 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 近期公共媒体未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未公开重大信息;
5.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动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
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在核实并确认后,做出如下声明: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
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
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
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
险。
特此公告。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