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 2015-029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15 年 9 月 23 日以通讯表决方
式召开了“2015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本次董事会应参与审议董事 9 人,实际参
加审议表决董事 9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拟向江苏银行申请 2 亿元综合授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营业部申请折合人民币贰亿
元整的综合授信,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无锡商业大厦东方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向参股公司南
通东方永达佳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和该参股公司其他股东一起根据出资
同比例提供借款的方式提供借款。无锡商业大厦东方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提供
借款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元,期限为一年,利息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董事
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审批借款事宜,公司财务总监负责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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