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7 证券简称:海联讯公告 编号:2015-074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80,721,706 股,占总股本比例的 60.24%,本次解
除的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数量为 42,686,994 股,占总股本比例为
31.86%。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5 年 9 月 24 日(星期四)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联讯”或“公司”)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736 号”文批准,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
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00 万股,其中网下配售 340 万股,网上发行 1,360 万
股,并于 2011 年 11 月 23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证券简称“海联讯”,
股票代码“300277”。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5,000 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6,700 万股。
2012 年 6 月 27 日,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7,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 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分红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34,000,000 股。
截止本提示性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134,000,000 股,其中,限售条件流通股
81,446,7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78%;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2,553,29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39.22%。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在《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如下承诺与上市公告
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中作出如下承诺:
公司股东章锋、孔飙、邢文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作为公司原董事章锋、孔飙、邢文飚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
职,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所直接持有的海联讯股份;如在公司
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所直接持有的海联讯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其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也不
存在公司为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5 年 9 月 24 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80,721,706 股,占总股本比例的 60.24%;实
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42,686,99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31.86%。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 3 名,为公司自然人股东。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所持限售 本次解除 质押冻结
本次实际可上市
序号 股东全称 股份总数 限售数量 股数 备注
流通股数(股)
(股) (股) (股)
1 章锋 36,534,716 36,034,712 18,000,000 0 注1
2 孔飙 25,033,316 25,033,316 0 25,033,316 注2
3 邢文飚 19,653,678 19,653,678 2,000,000 17,653,678 注2
合计 81,221,710 80,721,706 20,000,000 42,686,994
注 1:章锋先生为公司历任董事、董事长,于 2015 年 7 月 16 日辞去公司董
事、董事长职务。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29 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关
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6)。章锋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票
36,534,716 股,章锋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
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注 2:邢文飚先生、孔飙先生为公司历任董事,于 2015 年 1 月 21 日辞去公
司董事职务。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20 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关
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84)。邢文飚先生、孔飙先生目前分别持
有公司股票 19,653,678 股、25,033,316 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
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邢文飚先生、孔飙先生严格遵守了
上述规定。
5.为维护证券市场稳定,章锋、孔飙、邢文飚作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承诺在 2015 年 7 月 10 日起至 2016 年 1 月 10 日期间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
股份。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增减(+,-)
股份类型 股份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增加 减少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流通股 81,446,710 36,034,712 80,721,706 36,759,716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80,721,706 0 80,721,706 0
高管锁定股 725,004 36,034,712 0 36,759,71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流通股 52,553,290 44,686,994 0 97,240,284
97,240,284
1、人民币普通股 52,553,290 44,686,994 0
三、股份总数 134,000,000 0 0 134,000,0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海联讯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规定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海联讯本次限售股
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规和股东承诺;海联讯关于本次限售
股份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同意海联讯本次限售股份上市
流通事项。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22 日